关于饶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
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饶平县人民法院委托潮州市汇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聘条件
岗位:司法警察协管员1名
(一) 岗位职责
承担饶平县人民法院安检、执勤等工作,协助执行等司法辅助工作。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较高,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严守单位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党纪、政纪记录;
4、司法警察协管员职位要求:①年龄18-30周岁;②女性,身高要求158厘米以上;③全日制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非全日制成人中专、职业中专、中技(技校);④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要求)。
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公务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况的。
三
薪酬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实行年薪制,年薪每人每年3.8万元(含工资、社保、节日补贴、加班补贴、服装费等各项费用)。
四
招聘实施流程
(一)招聘信息发布及应聘报名时间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审查方式:现场审查,完成报名通过初审人员在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到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龙眼城新区公路南商铺24-26号接受资格审查。
2.面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问题处理与解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工作稳定性、举止仪态等方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选聘,择优录取。
(四)体检和考察
1、组织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员自负体检相关费用。
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就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五
办理聘用
1.拟聘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我司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到饶平县黄冈镇龙眼城新区公路南商铺24-26号报到后,分配到具体相关岗位工作。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对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
2.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应聘报名、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办理入职的均视为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联系电话:0768-7819999, 18948518686
潮州市汇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5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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