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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揭阳市揭东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属下事业单位招聘15人,10月17日前报名返回公招列表 >>

2025-10-16

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301号)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同意,揭阳市揭东区纪委监委等2个部门属下共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揭阳市揭东区纪委监委等2个部门属下共3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5年揭阳市揭东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10月13日至2007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资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报考揭阳市揭东区廉政教育中心和揭阳市揭东区巡察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本人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是揭阳市揭东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机构、区廉政教育中心和区巡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的;报考揭阳市揭东区政协机关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本人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揭阳市揭东区政协领导成员及机关班子成员的;

  6.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及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统一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查阅公告,明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20-1616(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10月17日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不得兼报。

  (2)报名与考试时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上传资料清单。

  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若某一项资料存在多页情况,请将其合并为PDF后上传):

①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扫描正反两面)。

  ②学历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学位证书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有要求的应提供)。

④党员证明(岗位条件要求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首日前经党组织批准成为中共正式党员,并由所在党支部出具证明材料,模板详见附件2)。

  ⑤同意报考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六位代码的专业也需符合要求。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附件4)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5)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不要错过报名时间,也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原因影响报名。

  (6)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名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所需上传的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并按报名需提供材料顺序整理后上传。

  (二)网上资格初审

  2025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10月19日下午17:00,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对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直接在报名系统里反馈,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确认。

  (三)查询结果

  应聘人员请于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审核结果为“资料不齐”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25年10月19日下午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完善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善报名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参加考试确认

  经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10月20日0:00至23:59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参加考试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参加考试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10月22日上午10:00起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专业机构负责(不指定用书)。

  (一)笔试地点。揭阳市揭东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时间。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或通用能力知识等,卷面满分为100分。

  (四)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六、面试

  (一)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人员名次并列的,一并列为入围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应对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证书、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资格复审时须本人到现场参加,本人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三)面试方式。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评委组在同一时段采用同一试题开展面试。

  (四)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综合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费用由揭阳市揭东区纪委监委、揭阳市揭东区政协办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揭东区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本次公开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0663—3263062(揭阳市揭东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0663—3266082(揭阳市揭东区政协办公室)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时间除外)。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400-020-1616(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时间除外)。

根据《饶平县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实施意见》的规定,饶平县自然资源局拟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普工。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9年10月17日至2007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

(七)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以上车型,有3年以上驾龄。


三、薪酬待遇

按照《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饶平县财政局关于调整饶平县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薪酬待遇的通知》(饶人社〔2022〕10号)执行,实行年薪制度,41000元/年。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人员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到饶平县自然资源局人事教育和政策法规股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一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768-7801002。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清单:

1.饶平县聘用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需附电子相片彩印或粘贴相片,报名表下载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3.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

5.机动车驾驶证C1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二)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饶平县自然资源局人事教育和政策法规股通知其本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入面试,若入围面试人数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低于该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计算机、驾驶机动车知识等综合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试题由招聘单位拟定,以满分100分计,并组织笔试评分。

笔试时间:2025年10月2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饶平县自然资源局。

(二)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饶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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