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构运行和行业监管工作需要,潮州市邮政业安全中心委托潮州市金桥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到潮州市邮政业安全中心的临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全中心工作职责
为邮政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提供支撑保障,配合潮州市邮政业安全和应急值班值守;负责本市邮政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管理、运维工作;参与邮政业突发事件的协调疏导和调查处置等应急工作,承担行业运行安全、服务质量、统计运行、绿色发展等监测、分析和预警;承担邮政业开展禁毒、反恐、扫黄打非、精神文明建设等专项工作的技术支持和宣传教育;协助做好邮政快递业信访、申诉处理等工作;完成市政府、邮政管理部门和上级邮政业安全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招聘岗位
综合文秘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所学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报考者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落款时间。
5.身体健康,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和新闻写作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有团队合作精神。中国共产党员优先,有党务、机关文秘、新闻编辑工作经验者优先。
7.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情况的,不予招录。
三、待遇标准
(一)薪资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聘用人员的经费项目和标准参照我市《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含参公单位)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经费标准的通知》(潮人社通[2021]10号)规定执行,经费每人每年5万元。
(二)社会保险待遇
录用人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在临聘人员经费中列支)。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地点:潮州市金桥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潮州市永护路53号)。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2日。
3.报名要求:报名时应带齐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1寸彩色近照1张。
4.联系电话:0768-2285566 0768-2286154。
(二)考试和考察聘用
1.本次招聘考试形式为面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考生得分成绩计算精确到个位数。若考生成绩相同,对符合“招聘条件”中优先考虑情况的考生进行录用。面试通过者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资格审查所需具体资料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及1寸彩色相片1张到三甲医院(或者本单位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医院建议复查且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签订合同
1.由本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签订年限2年,试用期1个月,在试用期间如聘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方面不符合潮州市邮政业安全中心有关工作要求,退回本公司,由本公司办理解聘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遵守本公司及潮州市邮政业安全中心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岗位安排。
3.聘用人员在与本公司签订合同前,应终止与其他单位的劳动或者劳务关系,且无纠纷。若签订合同后发现存在前述情况,本公司有权立即终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