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单位业务发展需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潮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人员职位
本次招聘见习岗位为美术教师,需求人数为 1名。
二、岗位职责
承担少儿美术日常教学工作;策划、组织美术主题亲子活动、集体创作活动等; 协助单位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内容策划、编辑、发布及互动维护。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及违法犯罪记录;
3、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未有购买社保的人员,身体健康;
4、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美术学、绘画、艺术教育专业; 能力要求: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意识,热爱少儿艺术教育行业;有美术教学、活动策划或新媒体运营相关实习/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见习相关待遇
见习周期:1年;
见习待遇:每月1750元
见习地点:潮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22日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线下报名: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美术类专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报名表,前往潮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3室,现场提交。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联系人:许老师15994984731。
六、资格审查
潮州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登记整理,按照招聘岗位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审,择优进入面试。
七、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录用情况
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与潮州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签订《潮州市就业见习协议书》,并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见习期时间不少于3个月,累计不超过12个月。
九、其他说明
1、见习人员需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
2、见习期间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潮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所有,咨询电话:0768 - 2261009。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13dZjK0Z2C9TpDwCwLy-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