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8日,潮州市湘桥区瓷都实验幼儿园在其官方视频号发布了一封致杨卫玲的公开道歉信。这封按照法院判决发布的声明,确认该园在2024年7月发布的两则公告中含有诽谤前园长杨卫玲的内容,侵害了其名誉权。
根据湘桥区人民法院(2024)粤5102民初2398号民事判决书,该幼儿园被要求通过涉案视频号发布致歉声明,以消除不良影响。
这一事件源于2024年7月17日,当时瓷都实验幼儿园在其视频号发布《告示》和《致家长一封信》,其中包含指责前园长杨卫玲“管理缺位,不称职,违反现行财务制度”等内容。
经法院审理,认定这些陈述构成诽谤,超出了正当言论自由的界限。
随着道歉信在视频号上的发布,潮州瓷都实验幼儿园名誉权纠纷案正式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判决不仅维护了杨卫玲的个人权益,也为网络言论划定了清晰的法律边界。
网络空间日益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在规范网络行为中的作用愈发关键。该案向公众传递了明确信息:言论自由有边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