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潮州市医疗保障局曝光1起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提醒每一位参保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你我、人人有责。
2013年11月至2021年1月,潮安区金石卫生院理疗科及相关医务人员为增加业务收入,利用提供低价理疗的方式,招引患者进行理疗,在理疗科没有为患者提供住院治疗服务条件、患者不需要住院或没有实际住院治疗的情况下,协助参保患者办理住院手续,伪造不能真实反映患者实际治疗情况的病历等医保报销必需材料,经由潮安区金石卫生院进行医保报销,从中谋取非法利益,骗取医保基金478.41万元。 法院终审判决:1、原潮安区金石卫生院理疗科主任林某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退赔违法所得222.55万元。2、原潮安区金石卫生院院长林某锦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退赔违法所得10万元。3、原潮安区金石卫生院医生杨某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退赔违法所得6.6万元。4、原潮安区金石卫生院护士林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万元,退赔违法所得7.2万元。5、原潮安区金石卫生院医生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万元,退赔违法所得16.8万元。6、原潮安区金石卫生院医生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退赔违法所得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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